96年12月19日九十六學年度第二次遠距教學委員會修正通過
106年4月11日105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遠距教學委員會修正通過
106年4月24日105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課程委員會修正通過
109年4月10日108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遠距教學委員會修正通過
109年5月11日第125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
一、國立中正大學(以下簡稱本校)為推動本校遠距教學,維持遠距教學課程品質,特訂定國立中正大學遠距教學開課要點(以下簡稱本要點)。
二、本要點用詞定義如下:
(一)遠距教學:指師生透過通訊網路、電腦網路、視訊頻道等傳輸媒體,以互動方式進行之教學。其教學型態包含同步遠距教學、非同步遠距教學。
(二)遠距教學課程:指科目課程總授課時數二分之一以上以遠距教學方式進行者。
(三)同步遠距教學課程:指科目總授課時數二分之一以上以遠距教學方式進行,且主要(或多數)採網路視訊系統,以同步教學進行者。
(四)非同步遠距教學課程:指科目總授課時數二分之一以上以遠距教學方式進行,且主要(或多數)採網路教學平台,以非同步教學進行者。
(五)遠距教學課程授課時數:包括課程講授、師生互動討論、測驗及其他學習活動之時數。
三、遠距課程之開課,開課教師應提出遠距教學課程申請表,循序提開課單位(系所、中心、院)課程委員會、遠距教學委員會及教務會議審核通過後始得開授。課程資訊由教學組彙整後,每學期依教育部規定時程上傳至大學校院課程資源網。(開課程序如附流程)
四、課程教學計畫,應載明教學目標、適合修讀對象、課程內容大綱、教學方式、師生互動討論方式、作業繳交方式、成績評量方式及上課注意事項等。
五、遠距教學課程選課應依一般課程選課方式辦理,惟應於選課系統中清楚註明為遠距教學課程,並將課程網址公告於選課系統。
六、遠距教學課程應接受評鑑,其實施方式由本校遠距教學評鑑要點另訂之。
七、本要點經遠距教學委員會及教務會議通過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